第三条 中国教会是联合中的教会,实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(简称“基督教两会”,下同)的治理模式。
本条为新增条目,是对中国教会的发展阶段和治理模式的规定。
本条强调中国教会的合一以及基督教两会的教会性。
中国教会是走向合一的教会,这既符合圣经关于教会合一的教导,也是普世教会合一运动追求的目标。
中国教会目前尚未实现完全的合一,仍有原宗派背景的信徒存在,这是中国教会复杂的现实。中国教会在不断发展、前进,在不断走向进一步的合一。因此,“联合中的教会”既尊重了中国教会的现实,又表达了中国教会实现合一的决心。
教会是在与基督联合的过程中建立的,不断地与基督联合是教会的生命力之所在,因此“联合中的教会”也符合基督教神学理解。
教会都有其特定的治理模式,而且教会主流的治理模式都是根据圣经教导,结合文化和社会处境,通过长期的发展和探索逐步形成的。
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于1954年成立,中国基督教协会于1980年成立。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和实践,比较成熟的基督教两会治理模式已经初步形成。这一治理模式在普世教会中是一种独特的实践,仍在探索和发展之中。
原《规章》中“三自爱国组织”“基督教协会”“教务组织”表述现改为“基督教两会”,既然是基督教两会治理模式,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 (或教务委员会)的责任就是不可分割的。尽管二者责任不同,但仍为一体,既是基督教两会,也是教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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